我衣柜里那件浅蓝色牛仔外套,加上豆沙色背心和破洞牛仔裤,就是我懒得想穿什么时的固定搭配。
这套衣服好像就是为我定做的,穿上它,我就觉得浑身舒坦,心里也踏实。
那件牛仔外套特别轻,料子软软的,跟那种硬邦邦的牛仔完全是两回事。
颜色也挺有意思,是洗了很多遍之后的那种浅蓝色,看着就觉得很干净,像阴天里的一小片晴空。
我挺喜欢它那个落肩的设计,穿上之后肩膀那块线条很顺,不会显得壮,反而有点随随便便的劲儿。
我有个习惯,就是总把袖子卷到胳膊肘那儿,把小臂露出来。
风一吹,衣服料子就贴着皮肤动,感觉还挺舒服的。
这外套是短款的H型,正好把我腰上的肉给盖住了,而且显得腿长,对我这种身材的人来说,简直是捡到宝了。
里面的那件豆沙色针织背心,算是这身衣服里最提气色的东西了。
这个颜色说粉不粉,说灰不灰,但就是特别显人温柔,黄皮穿了也好看。
它跟牛仔的蓝色放在一块,一个硬一个软,感觉正好。
背心的领子是个大圆领,正好把锁骨露出来,显得脖子长。
但是它又不暴露,平时怎么动都行,不用担心走光,穿着心里挺有底的。
针织的面料贴身穿也舒服,上面有竖着的纹路,看着还能显瘦一点。
我同事老跟我开玩笑,说我只要一穿这个豆沙色,整个人看着都好说话了。
外面硬朗的牛仔外套一敞开,露出里面这件软软的背心,就好像一个人看着挺厉害,其实内心还挺柔软的。
裤子是一条高腰的破洞小脚牛仔裤。
它的颜色比外套要深一点,也是洗过的蓝色,上面还有些磨白的地方,看着不那么新。
最关键的是膝盖那有个破洞,不是特别大的那种,就是几条自然的口子,边上的毛须都洗软了,走路的时候会一晃一晃的。
这个破洞的位置也挺讲究,在膝盖上面一点,所以不管站着还是坐着,都不觉得卡得慌。
高腰的设计一下子就把腰给收住了,腰线一高,再配上短外套,身材比例立马就不一样了。
我喜欢把裤脚卷上两圈,把脚脖子最细的地方露出来。
这么一来,不仅看着腿细腿长,人也精神点。
裤子后面的口袋也挺有意思,磨白的地方正好在屁股最高的地方,能让屁股看着翘一点。
脚上穿的是一双白色高帮帆布鞋,这双鞋我什么衣服都配。
鞋帮的高度正好卡在脚脖子那儿,能让腿看着更直。
帆布的鞋穿着透气,鞋底还有点厚度,能偷偷长高几公分。
我系鞋带从来不好好系,总是松松垮垮的,鞋舌头也露在外面。
走路的时候,鞋带甩来甩去,蹭着裤脚,感觉挺自在的。
这种鞋子也不怕穿脏,上面有点泥点子,或者穿久了有点发黄,反而感觉更有味道。
这套衣服对我来说,不光是件衣服,更像是我的一种心情。
穿着它舒服、自在,还有一些不那么起眼的小设计。
牛仔外套上磨白的地方,破洞裤上的毛边,这些看着好像是“缺点”的地方,反而让它变得独一无二。
这些衣服也记下了我生活里的一些事。
外套口袋里可能还有上次出门的停车票,裤子上的破洞说不定是哪次不小心给挂的。
那双白鞋的鞋底,不知道走过多少路,看过多少风景。
穿这身衣服让我觉得很放松。
我可以穿着它去跟朋友吃饭,也可以自己一个人去看书,干什么都行。
它就像我一个不会说话的朋友,陪着我,也记着我的事。
当这些衣服穿在一块儿的时候,它们就不再是零散的东西,而是在讲一个完整的故事。
这个故事里有春天,有风,还有那些普普通通但又很值得回味的日子。
它们把季节这种摸不着的东西,变成了看得见的颜色和样子。
浅蓝色是天,豆沙色是花,洗旧的痕迹是时间,而那种不在乎别人怎么看的自在感觉,就是我最想留住的东西。
